
曹哲华律师简介
男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湖南省慈利县人.1991--1992 年任教于慈利五中,1993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992-1994年在慈利县司法局工作。1994年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至今共办理各类案件700 余件、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 500多万元,担任张家界日报社、张家界飞达置业有限公司、张家界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张家界市银行同业公会、 张家界市脑科医院等许多单位或项目的常年法律顾问, 通过起草审查重要经济合同等方式为顾问单位保驾护航。 办理刑事案件100 余件多被告人经过我的辩护从轻或减轻处罚, 其中5人被宣告无罪。 我承办的震惊全国的以张君为首的渝湘鄂系列特大抢劫案 ,为第四号主犯赵正洪辩护(中央电视台进行过直播 );承办了我省第一个因农基会70万元贷款本息无法收回被控滥用职权案,被告人李泽满被判一年缓刑; 承办了全市影响的零溪油厂偷税400000元大案,被告人刘吉如被判2年缓刑; 我还为特大抢劫杀人案主犯谷康林辩护,他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保住了一条命。曾在《张家界日报》设置“ 律师信箱 ”义务为全市人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找法律网” 等设立“在线律师”义务为网上公民解答法律咨询。自 1997年至今在《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中国妇女》《法制时空》《中国律师报》《律师与法制》《律师世界》《湖南律师》等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文章近3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