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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爷爷奶奶对孙子有探望权吗 律师信箱栏目: 我儿子与李某结婚后生育一子,后因感情不和,我儿子与李某离婚,孙子由李某抚养,我儿子每月付一定的抚养费。我们两老常到李某处看望孙子。但李某再婚后,为避免我们的探望行为对其组成家庭的不良影响,要求未经她的同意不得擅自探望孙子。请问:我们有权探望孙子吗? 读者 读者朋友: 探望权,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在将子女的抚养教育权判给一方,法律赋予没有直接抚养教育的父或母的探望权是其作为父母的一项基本权利,无正当理由是不能剥夺的,但夫妻离婚后,小孩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是否享有探望权呢?若已离婚的夫妻双方无异议,在适当的场合,有条件地探望孙子外孙是人之常情。如果小孩已离异的父亲或母亲,特别是行使直接抚养教育权的一方在再婚后,对小孩原来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探望小孩有异议,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还坚持探望孙子外孙,就有悖于上述法律规定,因为法律没有赋予其探望权。你们两老在被探望人之母即直接监护人已有异议的情况下,认为探望孙子是无可非议的,不体谅原告已另立新家的难处,坚持探望孙子,则侵犯了李某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新《婚姻法》有关探望权的规定。 律师:曹哲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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