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电话被盗用,话费谁负责?
婚礼照丢失引发精神赔偿
医院检查不准确应负何责?
爷爷奶奶对孙子有探望权吗
相关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人民法院报
中国民商法律网
北大信息法律网
 
临时工也有退休权



律师信箱栏目:

1986年,我到某医院做临时清洁工,一干就是17年。今年,我因病离开了工作岗位,此时已年满65岁,虽不是医院的工正职工,但我也为单位奉献了后半辈子的心血和汗水,与正式工没什么两样。请问我可否向单位提出办理退休手续?

读者

读者朋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后不再区分正式工与临时工,均统称为劳动者。该法第73条规定:劳动者在退休的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按劳动部的解释,该条中的“法”是指法律、法规。目前主要依照《劳动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和地方性法规等。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继续依照有效的劳动规章及一些规范性文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男工人年满60岁,一般工龄满25年;女工人年满50岁,一般工龄满20岁,本企业工龄满5年者可退职养老。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1条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你已年满65周岁,而且从1986年至2003年已在医院连续干了17年,符合该条规定的退休条件,医院应当为你 办理退休手续。

律师:曹哲华